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 将本公司有关国有股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份转让概述
    2001年12月12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国资公司将所持本公司国有股11357.818 万股转让给国泰君安 ,转让价格为每股6 .002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为68168万元人民币。此次转让后, 国资公司不再持有本 公司股份,国泰君安持有本公司11357.81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9870.16 万股(公 司增发方案实施后股本)的18.9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上述股权转让已获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848号)文批准。
    二、 公司股权结构及大股东变动情况
    此次转让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情况:第一大 股东仍为上海科技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4000万股, 占本 公司总股本23.38%;第二大股东为国泰君安,持有本公司国有股法人股11357.818万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8.97%。
    转让前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万股转让前 转让后
股份数 股份数
一、非流通股份 一、非流通股份
其中:国家股 11357.818 其中:国有法人股 11357.818
法人股 14000 法人股 14000
二、已流通股份 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232.34 1、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232.34
2、外资股B股 20280 2、外资股B股 20280
三、股份总数 59870.16 三、股份总数 59870.16
    三、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国泰君安受让本公司国有股后成为第二大股东,将有利于优化本公司股权结构, 且国泰君安有着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拥有较高水准的专业金融人才,将有利于本公 司的资产经营和战略发展。
    四、 本次股权转让公告前六个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 股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8日
    备查文件:
    1、 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848号)文件
    2、 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