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 交易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 现将本司从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办)有偿受让上海大 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交通)国家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有偿受让国资办持有的大众交通国家股113578180 股股份(占大众交通 总股本的20.07%),本公司和上海市国资办已经于2000年12月1日签订了上述股份的 转让合同,每股受让价格为3.48元,转让总额为395252066. 40元。现接财政部通知, 上述股权转让已获财政部(财企〖2001〗376号)文件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