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先 将本公司国有股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0年12月1 日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上海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市国 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113578180股,该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 07%。每股转让价格为3.48元,转让总额为395252066. 40元。现接国家财政部通知, 上述股权转让已获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376号)文批准。
    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原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 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本公司113578180股),改为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性质仍为国家股。
    三、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持股数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9日
    备查文件:
    1、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376号)文件
    2、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