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沪府办(2001)4 号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本市开 展城市公共客运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适当发展适合市郊经济发展 水平的区域性出租汽车,促进小城镇发展,并进一步加强对无证营运车辆的有效执 法,实现长效管理。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申嘉汽车服务社经友好 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在试点县嘉定组建上海嘉定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其中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 700万元,占总股本70%,上海申嘉汽车服务社以现金出资300万元,占总股本30%。 新公司主营出租汽车营运,首期投放营运车辆390辆。
    上海嘉定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是目前本市成立的第一家市郊区域性出租汽车 公司,该公司的组建,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主业的经营规模,增加公司出租汽车市场 的占有率。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