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于一九九二年九月十五日 在市政协江海厅举行,出席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总数95.83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45%。符合法定要求,大会有效。
    大会采用“排斥法”就大会议程进行了书面表决,结果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 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章程》、《一九九三年增资配股方案》。
    大会以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选举杨国平、李龙龄、陈海荣、瞿建国、张锡麟、缪 林标、章克坚、金盛利、朱永胜、王风娣、韩宝麟等十一人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选举谷根生、吴本瑾、顾倚涛三人组成公司首届监事会。
    大会形成了决议。大会决议责成公司董事会在一九九三适当的时候向政府有关 部门提出增资申请,保证公司的顺利发展。大会要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务必克尽 职守、为全体股东谋取最大利益;公司监事会必须认真行使对公司的经营监察权, 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股东大会结束后,新组成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和首届监事会分别举行了第一次 会议、经过选举和讨论,决定了下列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国平
    副董事长:李龙龄、陈海荣、瞿建国
    总经理:缪林标
    总经理助理:朱永胜
    监事长:谷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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