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同意在1年内,提议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性规章制度允许的方式,将与大众交通主营业务相关的优质资产注入大众交通,以进一步提升大众交通的持续盈利能力。(参阅本公司2006年5月31日公告)
    2006年8月21日公司2006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受让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受让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69.85%股权。(参阅本公司2006年7月29日和2006年8月22日公告)
    2006年10月15日公司完成受让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0%股权交割手续。(参阅本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2007年6月14日,公司完成受让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9.85%股权交割手续。本次交易的金额为18893.35万元人民币,转让成交价格以评估价值为基础。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拥有出租汽车720辆,本次股权受让的完成,将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出租汽车资源、扩大公司的出租汽车业务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益,使本公司在上海地区的出租汽车总量达到8730辆,约占上海出租汽车总量的20%。
    至此,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资产注入已完成。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