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发放红利,以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人民币(含税),B股股东按1美元折合8.4218 元人民币汇 率折合每股0.02612美元现汇(含税)派发,实施办法如下:
    1、A股股权登记日为4月28日,除息交易日为5月2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4月28日,除息交易日为5月2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5月4日。
    3、以上日期均为北京时间的日期。
    4、红利发放日期按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公告日期为准。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