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六次董事会研究决定,于1995年4 月22 日召开公司一届四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一九九四年财务决算和一九九五年财务预算报告;
    3、审议公司一九九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一九九四年利润分配方案[经3月16日董事会决定1994 年度公司利 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利2.20元人民币(含税)];
    5、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6、审议董事更换、增补事宜。
    二、会议召开形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凡截止1995年3 月24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登记参加 会议。
    2、请参加会议的股东填写会议登记表,并于1995年3月30日前将表寄 至(邮寄以上海邮戳为准)或传真至本公司(境外股东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会议登记) 。
    3、届时公司根据登记情况, 将参加通讯表决的会议文件和参加现场会议的《 会议通知》寄至股东(境外股东如需文件可委托代理机构与本公司联系)。
    4、凡参加通讯表决的股东请将表决结果在4月18日前寄至(邮寄以上海邮戳为 准)或传真至本公司。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参加会议登记并收到本公司会议通知书的股东。
    四、会议其他须知事项
    1、本次会议地点见会议通知书;
    2、联系事项:
    公司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920号16楼1609室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021)2581083 传真:(021)2581082
    联系人:陈抒真 黄咏
    
上海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