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5年12月3日刊登公告(临2005-009),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113578180股国有法人股股权在2005年11月29日质押给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
    现公司接到通知,上述质押股权中1500万股已经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有关手续。目前质押给上海市企业年金发展中心的国有法人股股权为98878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2%。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