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1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本公司工 作人员的失误,刊登的公告第四项内容中有关产品技术的文字表述有误,现将该公 告第四项的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四、为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一致同意以不高于9.5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最终 购买价格将以该项技术的评估结果为准),向中国汽车有限公司购买其拥有的由意 大利设计公司开发设计的M1三厢式轿车及多功能用车(MPV )的零部件开发的生产 技术。授权公司在M1轿车投产后,与中国汽车有限公司订立上述技术的转让合同, 引进该项零部件开发和生产技术。”
    本公司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