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年度会议于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在沈阳高新技术开发区浑南产业区二十一世纪大厦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大会共收录股东与会有效登记4人,持股总额为674,076,5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69%;出席和委托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4人,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代理人),持股总额为674,076,51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69%;流通股股东未有登记、出席和委托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同意674,0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监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其中:同意674,0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和2005年财务预算报告(其中:同意674,0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中:同意674,0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其中:同意674,0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同意674,0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674,076,5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从业律师李哲先生进行全过程见证,认为公司股东大会2004年年度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