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协议出让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技”)部分国有法人股份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于2000年12月29日与南京泽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草案)》,以每股2.6091元的价格协议出让上海科技(原名为“上海一钢异型钢管股份有限公司”)19554508股国有法人股(占上海科技股份总数的12.93%),出让总金额51019666.82元。
    本次股份出让行为已经财政部财企〖2002〗374号文批准。
    二、本次股份出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上海科技股份。
    三、在报送材料时,本公司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关联企业未持有上海科技已上市流通股份。在报送材料前六个月内,本公司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公司关联企业无买卖上海科技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四、本次出让的这部分股份未被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本公司未签署过任何包含禁止或限制本次股份转让条款的协议、合同或其他文件,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也未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五、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办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草案)》的约定,在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草案)》的同时,南京泽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本公司支付该股份100%的受让款项。
    特此公告
    
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200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