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⒈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⒉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⒈为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⒉为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保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互保方式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2,18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况:
    本公司分别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互为担保协议》,双方互为提供担保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邓景顺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脑及配件,金属建材、建筑等。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截止2001年12月31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 为163,367.65万元,负债总额为98,558.54万元,净资产为60,555.33万元, 净利润为 2566.89万元。
    2、公司名称: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877号嘉兴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郑介甫
    经营范围:重大建筑项目设计,生产及安装幕墙。
    该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截止2001年12月31日, 该公司资产总额 为143,684.80万元,负债总额为81,629.9万元,净资产为61,607.88万元,净利润4672. 79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依照对等性原则为对方向银行贷款进行担保。
    2、双方均以保证方式为对方担保。
    3、 ⑴与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为一年期内的流动资金借款采取总额 控制,分批实施的方法。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该协议自签署 合同日起二年内有效。
    ⑵与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担保为一年期内的流动资金借款采取 总额控制,分批实施的方法。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 担保期自 签署合同日起至二00二年十一月卅一日止。
    4、借款方应保证到期按时归还银行本息。 担保方应积极配合贷款方办理各项 担保手续。
    5、如协议在操作中遇到问题,由双方协商另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过了公司分别与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为银行贷款申请提供信 用的保证议案。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 拟向银行进行贷款, 上海爱使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凌云幕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为上市公司,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上述协议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量为:12,180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互为担保协议
    2、董事会决议2002-015,016
    3、被担保人2001年度报告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