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批准本公司在上海地区参加宽带用户驻地网试点工作, 经营宽带用户驻地网业务;江苏省通信管理局也批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宽频科 技有限公司在南京地区从事宽带用户驻地网的运营试点业务。
    根据批文,本公司及南京宽频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分别在上海、南京开展以下电 信活动:1、互联网接入服务;2、宽带用户驻地网的建设;3、 驻地网网络元素的 出租、出售。
    公司将自觉接受电信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 用户驻地网试点期为 2001年8月27日至2002年8月26日(南京宽频技术有限公司试点结束时间由江苏省通 信管理局另行公布)。试点工作结束后将按规定重新申办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 证。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