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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ST沪科 项目:公司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公告
2007-06-22 打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4.65股股票。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28,861,441股。

    3、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4、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 日。

    5、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28日。

    6、2007 年6月28日公司股票复牌,股票简称由"S*ST 沪科"变更为"*ST沪科",公司股票代码:600608 保持不变。

    7、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6月28 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通过情况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7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7年5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股改对价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注入资产支付对价。斯威特集团第一大股东西安通邮向上市公司注入银洞山铁矿探矿权作为斯威特集团和南京泽天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此探矿权的评估价值为8,485.00万元。西安通邮承诺将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上海科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后50日内将银洞山铁矿的探矿权人变更为上海科技。

    (2)、送股。除斯威特集团和南京泽天外其它五家非流通股股东采用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每10股送出1.5股,共向流通股股东送出2,544,570股;

    (3)、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5股。

    根据上述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共获付1.85股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对价发放范围:2007年6月25日15:00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7年6月25 日。

    2、2007年6月28日公司股票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ST 沪科"变更为"*ST沪科",公司股票代码:600608 保持不变。

    3、对价股票上市流通日:2007年6月28 日。

    4、2007年6月28 日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对价支付对象

    2007 年6月25 日15:00 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股票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44,570股和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4.5股均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    本次变动数        变更后
    一、非流通股                            82,886,311   -82,886,311             0
    其中:社会法人股                        82,886,311   -82,886,311             0
    二、流通股                             169,638,021   159,223,420   328,861,441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社会法人股)             -    80,341,741    80,341,741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69,638,021    78,881,679   248,519,700
    三、合计                               252,524,332    76,337,109   328,861,441

    七、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为328,861,441股。

    八、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部分情况

    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东名称   执行对价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后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执行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股)      比例(%)
    斯威特集团               38,500,000         15.25%              0   38,500,000   11.71%
    南京泽天                 27,376,311         10.84%              0   27,376,311    8.32%
    上海广紫                  5,310,000          2.10%       -794,337    4,515,663    1.37%
    蚌埠福通                  4,000,000          1.58%       -598,370    3,401,630    1.03%
    上海亿安                  3,000,000          1.19%       -448,778    2,551,222    0.78%
    海口开润                  3,000,000          1.19%       -448,778    2,551,222    0.78%
    上海美佳                  1,700,000          0.67%       -254,307    1,445,693    0.44%
    非流通股合计             82,886,311         32.82%     -2,544,570   80,341,741   24.43%

    九、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斯威特集团                     13,474,407             G+12              注1
    13,474,407         G+24                            注1
    11,551,187         G+36                            注1
    2              南京泽天                     13,474,407             G+12              注2
    13,474,407         G+24                            注2
    427,498            G+36                            注2
    3              上海广紫                      4,515,663             G+12              注3
    4              蚌埠福通                      3,401,630             G+12              注3
    5              上海亿安                      2,551,222             G+12              注3
    6              海口开润                      2,551,222             G+12              注3
    7              上海美佳                      1,445,693             G+12              注3

    其中:G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复牌首日

    注1:作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法定承诺,斯威特集团承诺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除此之外斯威特集团承诺:如果以资抵债工作未实施完毕,则即使上海科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实施,斯威特集团持有原非流通股股份禁、限售期的起算时间自动顺延,直至以资抵债工作实施完毕。在禁、限售期的起算日之前,斯威特集团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处于锁定状态。

    注2:作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根据法定承诺,南京泽天承诺在其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3: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G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十、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8865313

    联系传真:021-68866341

    联系人:胡兴堂 姚依沅

    联系地址:上海陆家嘴环路958号四楼

    邮政编码:200120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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