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0日下午在浦东新区顾曹路589号工苑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4人,所持股份8294.1864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50%,其中流通股股东人数为12人,所持股份为5.5553万股,非流通股股东人数为2人,所持股份为8288.6311万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上海诚达永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股数82,940,521股,占出席大会股东代表有效股份的99.998%;反对股数1343股;弃权股数0股。其中流通股股份同意股数为5.421万股,反对股数为1343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聘请上海诚达永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0日下午1:30在上海市顾曹路589号工苑大酒店5楼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1,2的内容相符。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核查,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以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诚达永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见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