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6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ShanghaiIndustrial YKB Limited要约收购“上实联合”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4]97号),内容如下:
    “Shanghai Industrial YKB Limited:
    你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本次股份转让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国资产权[2004]501号)、商务部(商资批[2004]1443号)的批准,且本次股权转让不改变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实联合”)的控制权,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协议受让17,358.0341万股上实联合的股份(占总股本的56.63%)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截至目前,Shanghai Industrial YKB Limited收购本公司17,358.0341万股非流通股的审批手续均已完成并将据此及时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