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2年5月10日在本集团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 议监事三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集团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法 定人数的规定。经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下列决议:
    一、《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02年修订稿)》。
    二、《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五、《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六、《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及内控制度》。
    七、《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增发新股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方案》。
    八、《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议聘请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集团2002年度审计工作。
    九、《关于召开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2年6月12日召开本集团2001年度股东大会年会。
    
上海实业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