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3月1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60,730,041.98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724,361.40元,按5%--10%提取法定公益金8,780,615.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054,914.29元和盈余公积转入1,113,826.52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393,805.45元。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2年末总股本254,942,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5、审议通过了续聘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上述预案需经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转让上海上房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剩余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所持上海上房绿化建设有限公司18%的股权转让给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股权转让金额以2002年末该公司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为151.2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
    7、同意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南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
    8、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