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无议案被否决;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1月18日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代表共49名,代表公司股份141547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55.52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受让交通银行部分股权的议案。因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控股股东上海房地(集团)公司回避了表决,有效表决总数为186880股。其中同意145474股,占有效表决总数的77.8435%;反对32391股,占有效表决总数的17.3325%弃权9015股,占有效表决总数4.8240%。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同意141506421股,占99.9709%;反对32391股,占0.0228%;弃权9015股,占0.0063%。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