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增发新股不超过 6000万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68号文 核准,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2年4月3 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将于2002年4月5 日进行。现将本次发行的上网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累计投标询价的方式,部分向老股东优先配售, 剩余部分向老股东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比例配售。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网上发行新股的数量为不超过6,000万股。申购结束后,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的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的筹资需求,按照一定的超 额认购倍数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3、本次发行询价区间的上限为13.55元,本次发行询价区间的下限为11.52元。
    4、本次发行申购分为优先认购和比例认购两部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后,在发 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申购为有效申购。老股东相当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所持 发行人流通股数量10∶6以内的有效申购将优先获得足额配售。
    5、优先认购部分的申购代码为“731606”,简称“金丰配售”, 仅供老股东行 使优先认购权时使用;原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行使优先认购权时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 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 其余申购均视作无 效申购;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60,000,000股;不设申购数量下限, 可以 零股申购。
    6、比例认购部分的申购代码为“730606”,简称“金丰增发”, 供其他社会公 众投资者和参与比例认购的老股东申购时使用。 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数量下限为 1000股,超过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数量上限为60,000,000股。每个股 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帐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 其余 申购均视作无效申购。
    7、股权登记日:2002年4月4日,上网申购日:2002年4月5日。
    8、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股东帐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 法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