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3月29 日在 华侨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六人,实到五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1、本公司决定出资1487.70万元(以资产评估确认的结果为依据)收购现由上 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万欣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旭阳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钱永刚、汤钧分别持有的上海茸欣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40%、16%、 35%、2%、2%的股权(共计95%)。
    因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因此此次股 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决定将所持上海江森房屋设备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上海房地产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金额为712万元(以截止2000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 帐面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依据)。本次股权转让尚需上海市外资委的批准。
    因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因此此次股 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涉及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签署了《董事声明》,承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利益,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