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股票
财经纵横 | 新浪首页
财经首页股票首页我的股市
股票代码检索

每日必读
行情走势
技术指标
公司资料
证券资料
财务数据
财务分析
发行与分配
财报与公告
资本运作
重大事项
相关专题
相关资讯
选股工具
浏览工具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金丰投资 项目:公司公告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01-02-21 打印

    致: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二零零一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二00一年二月二十日召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李志强律 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 2000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提出新提案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等发表法 律意见:

    一、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书面投票方式审议并履行了全部议程,会议逐项审议了公 司增资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A股 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 果。各项议案均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五、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

    李志强律师

    2001年2月20日





新浪财经声明:本网站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本网站并不保证其准确性,风险自负。

本页使用的数据由万得资讯提供。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