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截止2006年2月17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董事王文杰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一年;同意向浦发银行普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