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截止2005年2月25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转让上海上房装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04年3月27日,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公司所持上海上房装饰有限公司67%股权转让给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股权转让金额以200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2004年9月,经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该公司截止2003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1,597,319.45元,每股净资产为0.319元。
    因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对受让股权的意见不统一,使该项转让无法实施。现有上海长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意受让该部分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每股0.319元的价格进行转让,转让总价为1,070,191元。该部分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上海上房装饰有限公司的股权。
    2.关于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向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