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4年11月2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变更投资方向的议案。
    (二)同意关于参与组建马鞍山市金上海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并对马鞍山扬桥地区住宅项目实施开发的议案。
    (三)同意关于汾阳路花园住宅转让的议案。
    (四)同意关于出让上海房屋销售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五)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