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10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04年公司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新一轮战略发展的纲要。
    三、审议通过了受让上海国恒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金丰投资曾于2004年3月与上海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意向,受让南方公司持有的27%的股权。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金丰投资与上海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增持受让国恒南方公司股权事宜作出调整:各股东方同意金丰投资在首期受让南方公司在国恒南方公司15%股权的基础上,以180万元受让上海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国恒南方公司18%的股权,受让后金丰投资在国恒南方公司中占有33%股权。
    同意出资180万元受让上海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国恒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18%的股权。转让实施后公司持有上海国恒南方房地产有限公司33%的股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组建上海金东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出资2870万元与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房地产有限公司、上海联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上海金东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上海金东置业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持有其35%的股权,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本交易为关联交易,有关关联交易公告详见临2004-019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