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股改方案初步定为由公司定向回购第一大股东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9.90%%的非流通股份,其余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上述回购和送股的组合方案不可分割,但上述方案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如不能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则股改方案另行确定。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发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