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第四大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函告,关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5.1%(1071.9792万股)的股份转让事宜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为35%,已触发要约收购。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将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