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规划,我司一处地块被政府收回,用于建设公共绿地,我司与该地块所在区绿化管理局签订《上海市城市非居住用房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拆迁地块土地面积为2963平方米;房屋面积7268平方米。
    2、补偿总价为人民币4000万元。
    3、补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第一期: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500万元。
    第二期:5月31日前支付补偿款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三期:在我司腾房交地当日,支付补偿款人民币500万元。
    据估算,该地块拆迁将增加本公司本年度利润约1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