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于2005年6月2日上午假上海机场城市航站楼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厅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均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树昌董事长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议案》:
    1、提名委员会由郑树昌、杨小弟、杜煊君、凌敏贤、沈黎君、于成钢六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凌敏贤任提名委员会主任。
    2、经提名委员会提名,战略委员会由郑树昌、杨小弟、米展成、于成钢四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郑树昌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3、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树昌、沈黎君、施蓓、凌敏贤四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沈黎君任薪酬委员会主任。薪酬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组长由委员会推荐。
    4、经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计委员会由沈黎君、张国荣、米展成、于成钢四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沈黎君任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同意《关于对总经理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定占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30%以下比例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债权债务重组等事项。以上事项单笔金额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10%以上比例的应向董事会报备。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