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轻工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于5月份召开第三次股东大会, 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3年度财务决算和199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公司1993年度分配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说明。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1994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股( 包括10000股)以上的本公司社会个人股东。 持股不满 10000 股的股东, 可按每 10000股自行协商委派一名代表,委派通过委托书形式(委托书样式附后)。
    2.国有股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社会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受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委 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576号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服务部
    3.登记时间:1994年4月17日 8:30 ̄16:30
    4.异地股东可采取函件或传真方式于4月18 日前(以邮截为准)将登记内容发 至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邮编:200040
    传真:021-2560492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司联系电话:021-2560280
    2.会议地址、会议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3.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自理。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