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2月18日下午在上海文艺活动中心召开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83名,代表股份186302774股, 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88.6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叶红英董 事长主持。
    由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一、第二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 表决计112644800股,有效表决权数为73657974股。经大会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上海中广尔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中广尔迪科 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议案。
    同意票73631636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6 %;
    反对票2712股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资产重组有关事项》 的议案。
    同意票 73631736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996 %;
    反对票 2712股;弃权票 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董事人选》的议案。
    增补杨小弟先生为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186250895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99.985 %;
    反对票2712股;弃权票24441股。
    增补张国荣先生为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同意票186250295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986 %;
    反对票 2712股弃权票 24041股。
    郭海祥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意票 186250295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 99.985%;
    反对票3612股;弃权票24141股。
    顾承宇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
    同意票 186250795股,占有效表决权数的99.986 %;
    反对票 2514股;弃权票24041股。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邀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律师认为: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股 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