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11月22日,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62,847,408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结构因此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我公司于2006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定向回购国有法人股的议案》,该议案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工投")持有的我公司全部国家法人股62,847,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回购价格每股1.69元,回购总金额106,212,120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详见2006年7月11日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5月下发《关于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定向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569号文),同意本次定向回购。(详见2006年5月25日公告)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9月下发《关于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198号文),核准本次定向回购。(详见2006年 9月22日公告)
    4、本次定向回购后,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上海工投不再持有我公司股份。上述股份注销后,我公司总股本由原210,192,000股减少至147,344,592股,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37.68%的股份,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即控股股东。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将达到股份总数的31.74%,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定向回购实施完毕后,我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表
股东名称 股份(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10,144,592 74.75% 1、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 55,521,018 37.68% 2、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5,050,985 30.58% 3、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9,572,589 6.4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7,200,000 25.25%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200,000 25.25% 总计 147,344,592 100.00%
    我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