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接限售流通股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昌晟")函告,弘昌晟因经营需要,向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3%)作为质押,质押登记日为2006年11月17日。
    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