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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8月6日上午在公司本部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43人,代表股份:263,008,94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46.431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大会,大会由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转让持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法人股的提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 263,008,946股,意见如下 同意:262,812,146 占99.9252% 反对:196,800 占0.0748% 弃权:0 占0.0000% 其中:A股表决的股数为 262,377,646股,意见如下 同意:262,377,646 占100.0000% 反对:0 占0.0000% 弃权:0 占0.0000% 其中:B股表决的股数为631,300股,意见如下 同意:434,500 占68.8262% 反对:196,800 占31.1738% 弃权:0 占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其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法律、法规及《规范意见》的规定,符合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