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 4月17日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监事长郑克钦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1年,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依法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 会全体成员认为:
    1、2001年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遵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进行,严格遵守国家各项 法律法规。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合法,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能遵照执行。
    2、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