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三)因公司股改方案需获得国家商务部批准,2006年1月 23 日后公司A股股票继续停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1月23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1月19日~2006年1月23日(期间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场中路687号,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中心。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郑元湖董事长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53人,代表股份277,821,375股,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83.3%;
    其中: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1名,代表股份数为262,342,310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100%,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78.66%。
    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10人,代表股份13,598,774股,占A股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9.1%,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4.08%;
    参加现场会议的流通A股股东代表共142人,代表股份1,880,291股,占公司流通A股股份总数的2.64%,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0.5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代表股份数(股) 同意股数(股) 反对股数(股) 弃权股数(股) 赞成比例(%) A股市场相关股东 277,821,375 277,443,197 376,978 1,200 99.86% A股流通股股东 15,479,065 15,100,887 376,978 1,200 97.56% 非流通股股东 262,342,310 262,342,310 0 0 1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参加表决的前十名A股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股数(股) 投票情况 1 上海创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59,232 同意 2 上海万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83,184 同意 3 上海海宙化纤机械有限公司 1,473,100 同意 4 松江新兴纺织器材配件厂 1,170,659 同意 5 上海良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20,700 同意 6 上海良基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508,550 同意 7 上海市乡镇企业资产评估所 300,000 同意 8 陈素珍 283,263 同意 9 张雪锋 261,890 同意 10 彭秀萍 254,665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张平、赵建平律师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二) 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