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5年6月24日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 司一九九四年实现税后利润8915.86万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891.59万元;提取5 %法定公益金445.79万元;提取10%任意公积金891.59万元;向全体股东以10:1 比例派送红股,计4255.82万元,所余部分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合计8350.69万 元,一并结转下年度分配。有关送股事项如下: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6月30日, 除权基准日及送红股上市交易日为 1995年7月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1995年6月30日,除权基准日为1995年7月3日, 股权登记日 为1995年7月5日,送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5年7月6日。
    3、美国托管凭证(ADR)最后交易日为1995年6月30日,除权基准日为1995年7月3 日,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7月7日。
    4、以上日期为北京时间。
    本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按股东持股数比例自动送入股东帐 户。
    经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总股本由42558.166万股增至46813.9826万股。股本结构 如下:
送股前(万股) 送股后(万股) 所占比例(%)国家股 19710.166 21681.1826 46.31
社会公众股(A股) 5348 5882.8 12.57
外资股(B股) 17500 19250 41.12
    
上海二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