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0日在上海市良安大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87人,代表股份347,350,3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901%,其中B股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75,040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0.722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347,345,459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 B股股数1,675,04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反对票4,80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3%,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8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二、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347,345,459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 B股股数1,675,04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反对票2,152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6%,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2,74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7%,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200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347,345,459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 B股股数1,675,04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反对票2,53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7%,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2,354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6%,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四、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同意票347,313,543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95%,其中 B股股数1,671,41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9.7833%;
    本议案反对票26,651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76%,其中 B股股数3,63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2167%;
    本议案弃权票10,157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29%,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五、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347,345,459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7%,其中 B股股数1,675,04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00%;
    本议案反对票2,13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6%,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2,754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7%,其中 B股股数0股,占到会 B股股份总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上正律师事务所刘阳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