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3年3月10日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江兵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2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等事项。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在2002年度中,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1999年度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没有变更。
    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的股权;向日本旭硝子株式会社出售了本公司所持上海旭电子玻璃有限公司4%的股权。上述收购和出售股权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所定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权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况。
    五、本年度内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没有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 O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