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2年12月20日召开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我公司收购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时为了支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发展,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原各投资方承诺按各自的投资比例为其提供股东贷款,与会董事同意上述承诺,继续履行股东相应义务,通过银行转贷,向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按本公司的投资比例提供1.3亿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12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批准,公司日前已完成了收购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股权的产权交割手续,并于近日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备案)通知书确认。为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第二节7.2.7条的规定,公司就受让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股权的必要手续已经全部按规定完成。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