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3月25 日在公 司第三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周正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监事会 报告、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公司2001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换届选举候选人的预案 等事项。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在2001年度中,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班子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中,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 实施开了一个好头。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三、报告期内,公司增发新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所变更。关于变更投资T5荧 光灯项目内容的议案、关于变更投资微波硫灯项目内容的议案、关于投资等离子显 示器(PDP)厂房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投资发光二极管(LED)项目的议案,业经 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披露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情况。
    五、本年度内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没有发现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有三人,分别为周克明、胡志先、王爱萍,另外由 股东推荐的有四人,分别为江兵、宋涛、周正春、毛永安。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