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1年5月30 日召开的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842,934,303股为基数,以每 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00年度股利,共计股利84, 293 ,430.3元,其中B股以公司股东大会后第一个工作日(2001年5月31 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中间价8.2777兑换,折合为每股派发美元0.012081 元( 含税)。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A股
    (1)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6日;
    (2)除息交易日:2001年7月17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23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1元;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A股流通股的个人股东, 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 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5元/股; 持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 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元/股。
    2、B股
    (1)最后交易日:2001年7月16日;
    (2)除息交易日:2001年7月17日;
    (3)股权登记日:2001年7月19日;
    (4)红利开始发放日:2001年7月23日;
    (5)每股红利金额:0.012081美元(含税)。
    3、发放年度:2000年度。
    4、发放范围:截止2001年7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以及2001年7月19 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5、A股红利领取方法:
    本公司按有关规定将现金红利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指定银行帐 户,并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红利发放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已办理指定交 易股东的现金红利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股东可在现 金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 记结算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并经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确认后,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即将该股东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 司,股东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领取现金红利。
    6、B股红利领取方法:
    本公司将B股美元现金红利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指定银行帐户, 并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中央结算体系的结算会员组织现金红利的 发放,发放开始日为2001年7月23日。
    7、国有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元/股,本公司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代为发放。
    三、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长寿路97号26楼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办公室
    电话:(021)62980202转646或647
    传真:(021)62982121
    邮编:200060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