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我公司就重大事件公告如下:
    1997年3月11日接上海市国资委授〔1997〕1号文的批复,我公司国家股( 1995 年末股数加上1996年送股部分)的股权持有人由原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变更 为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