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沪证监公司字(2006)254号限期整改通知书。
    上海证监局于2006年9月26日对我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自今年7月起,我公司在证券市场进行了新股认购,最高涉及金额人民币4亿余元,上述事项未形成董事会决议,也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与风险,并立即采取有关措施,于2006年9月底收回了新股认购的所有资金。公司将进一步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