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06年3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中国证监会已正式颁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及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根据文件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0.07%股份)于2006年4月3日向本公司董事会书面提交了《关于增加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按文件规定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提交于2006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干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将在2006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前,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