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26日在上海市良安大饭店大礼堂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98人,代表股份357,331,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376%,其中B股股东16人,代表股份3,327,456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1.4348%,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顾培柱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将公司所持上海永新彩色显像管股份有限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1,879,681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1345%,其中B股股数3,323,056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9.8678%;
    本议案反对票13,919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1162%,其中B股股数4,4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1322%;
    本议案弃权票89,802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7493%,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数为11,983,402股,同意11,879,681股,占99.1345%,反对13919股,占0.1162%,弃权89,802股,占0.7493%。
    2、关于将公司分支机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电器、管理分公司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1,968,46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754 %,其中B股股数3,323,056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9.8678 %;
    本议案反对票13,922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1162%,其中B股股数4,4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1322%;
    本议案弃权票1,012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84%,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数为11,983,402股,同意11,968,468股,占99.8754%,反对13,922股,占0.1162%,弃权1,012股,占0.0084%。
    3、关于将公司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356,863,359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691%,其中B股股数2,963,056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89.0487%;
    本议案反对票467,49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1308%,其中B股股数364,4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0.9513%;
    本议案弃权票231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数为11,988,777股,同意11,521,056股,占96.0987%,反对467,490股,占3.8994%,弃权231股,占0.0019%。
    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数为345,342,303股,全票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徐国荣、李备战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法律意见书。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