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1994年4月6日召开本公司第十二次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1994年发展规划;
    2.审议通过公司1993年度财务报告;
    3.审议通过1993年股利分配方案;
    4.修改公司章程;
    5.其它事宜。
    二、出席会议对象:
    截至1994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1 万股以上(含1万股)的股东,凡持股不足1万股的股东,可按每1 万股自行协商委 托产生一名代表。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凭单位介绍信和股票帐户卡,个人股东凭股东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磁卡)前来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登记时间:1994年3月22日-3月28日(上午8:30 ̄11:30,下午1:30 ̄4:30 , 星期日除外)。
    登记地点:上海市巨鹿路685号(本公司)。
    外省市股东在3月28日前(含28日), 持登记内容函件发至本公司上述地点同 样有效,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交通、食宿自理。
    四、拥有出席会议资格但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也可 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理表决。
    五、如果届时参加登记的股份数不足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 则原定的会议将 顺延20天举行,并为未登记的股东办理补充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及会议时间、 地点另行公告。 六、联系地址:上海市巨鹿路685 号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王仲麟 邮编:200040
    电话:(021)2472021 传真:(021)2477369
    
上海延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