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临时董事会以通讯方式于2001年5月31日召开,应到董事9人 ,表决同意5 人(其中委托表决1人),反对1人,尚未表决意见2人,无法联系1人。 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就5月31日有关证券媒体、 互联网披 露了方正集团个别人向媒体发布关于“方正科技2000年年报构成虚假陈述”等言论 一事,作如下澄清:
    一、方正集团个别人以财务总监离职为由指责本公司2000年度报告有虚假陈述 没有任何依据。
    本公司2000年度报告已经2001年第二次董事会审核批准, 并由上海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业字(2001)第71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也已保证 该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至今未收到财务总监的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也未解聘其财务总 监职务,其至今仍为本公司财务总监。因个人原因其目前已不在本公司全职工作,公 司已任命了财务部部长代理财务总监之职, 公司董事会将在适当时候依照公司章程 办理手续。
    二、本公司5月30日发布的公告并无任何误导成份。
    5月14 日由方正集团提交给本公司董事会的《增补推荐董事候选人的名单》提 案中显示:张海先生担任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友先生担任东方时代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同时上述两人均为北京方正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另根据中国 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去年4月15 日的董事会公告所示:东方时代投资有限公司股 东发生变动,新大股东为深圳凯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共持有东方时代70%股权。 凯 地财务现已更名为深圳凯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正是5月11日裕兴联合举牌方 六家股东之一。
    为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本公司已于5月30日向方正集团、裕兴等六股东发函征 询,望提供有关资料,但目前尚未接到上述两方股东的回复。
    本公司董事会自裕兴等六股东联合举牌事件发生以来, 始终把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作为行事原则,始终在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正常开展工作,董事会再次承 诺将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发,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履行诚信、勤 勉尽责的义务。
    方正集团个别人的言论极大损害了方正科技上市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公司保留 采用法律手段对方正集团个别人追究责任的权利。
    
上海方正延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日